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水专项2015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根据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工作计划安排》(国科发专〔2014〕6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的通知》(财教〔2014〕90号)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安排》(环办函〔2014〕459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4年8月9-10日在北京召开水专项2015年度立项课题(第二批)择优评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8月9-10日,8:30-17:30,会期2天。
二、会议地点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bet36官方网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北京国二招宾馆(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大街6号)。
1.择优评审预备会
与会专家和领导:环保部二楼多功能厅;
课题申报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二层201会议室。
2.课题汇报会(申报单位)
第一组: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八层809会议室;
第二组: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一层103会议室;
等候室: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二层201会议室。
3.专家评审会(专家)
专家分组后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
1.召开择优评审预备会,办公室提出评审要求;
2.采用视频汇报,听取课题申报单位的汇报;
3.办公室有关同志提出课题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意见;
4. 评审委员会质询、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并公布评审结果。
四、参会人员
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环保部相关司局、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有关省级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负责同志,评审委员会专家、课题申报单位代表等。
五、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于汇报当日8:00到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二层201会议室报到。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单位委托代表证明”(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及汇报PPT纸版材料20份,电子版一份。对于同一课题有两家及以上单位申报的,办公室组织现场抽签确定申报单位汇报顺序。
2.课题负责人使用PPT汇报,汇报时间30分钟,专家质询答辩60分钟,形成评审意见30分钟。课题负责人汇报时应强化对本人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及团队优势情况的汇报,包括:各参与单位承担的任务、在本领域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及优势等。
3.课题申报单位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孙家君 山 丹
电 话:(010)84665909/5906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010)84665200
北京国二招宾馆:(010)66180806
附件:1.申报单位委托代表证明
2.承 诺 书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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