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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水专项2015年度立项课题(第一批)择优评审会议的通知
2014-07-18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水专项2015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根据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工作计划安排》(国科发专〔20146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的通知》(财教〔201490号)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安排》(环办函〔2014459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4726-27日在北京召开水专项2015年度立项课题(第一批)择优评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726-27日,830-1730,会期2天。

二、会议地点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

bet36官方网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北京金灿酒店(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66号)。

1.择优评审预备会

与会专家和领导:环保部二楼多功能厅;

课题申报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二层201会议室。

2.课题汇报会(申报单位)

第一组: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八层809会议室;

第二组: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一层103会议室;

等候室: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二层201会议室。

3.专家评审会(专家)

专家分组后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

1.召开择优评审预备会,办公室提出评审要求;

2.采用视频汇报,听取课题申报单位的汇报;

3.办公室有关同志提出课题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意见;

4. 评审委员会质询、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并公布评审结果。

四、参会人员

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环保部相关司局、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有关省级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负责同志,评审委员会专家、课题申报单位代表等。

五、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课题汇报日程安排(见附件1)于汇报当日8:00到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二层201会议室报到。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单位委托代表证明”(见附件2)、承诺书(见附件3)及汇报PPT纸版材料20份,电子版一份。对于同一课题有两家及以上单位申报的,办公室组织现场抽签确定申报单位汇报顺序。

2.课题负责人使用PPT汇报,汇报时间30分钟,专家质询答辩60分钟,形成评审意见30分钟。课题负责人汇报时应强化对本人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及团队优势情况的汇报,包括:各参与单位承担的任务、在本领域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及优势等。

3.课题申报单位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孙家君 山 丹 徐 成

    话:(01084665909/5906/5908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01084665200

北京金灿酒店:(01066181188

 

 附件:1.择优评审会日程安排

 2.申报单位委托代表证明

 3. 承 诺 书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20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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