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课题承担单位:
按照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1]314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财教〔2011〕287号)等相关规定,为做好“十二五”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提高认识。课题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法人负责制,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2. 凝炼成果。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成果凝炼。是否完成并提交了高质量的成果作为组织验收的必要条件,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推广前景作为验收评议的重要内容。
3. 整改到位。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审计检查、中期评估、监督评估和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再验收。
4. 重视过程。课题实施期内日常管理与报告(包括中期评估、监督评估和年度检查等)、成果产出与宣传等执行情况将与验收结果相挂钩。
二、具体要求
(一)任务验收方面
课题任务验收主要包括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成果评估及验收三个环节。
1.各省级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或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按照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方案和评估报告报送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对于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存在问题的课题,应依据评估专家组出具的评估意见,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后开展二次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申请验收。
2.课题技术负责人要切实加强课题管理。要严格以合同书规定的考核指标为依据,梳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加强成果总结与凝练工作。在总体专家组统筹指导下,由主题专家组会同流域专家组,在项目组配合下组织开展课题成果评估,重点对成果水平和完成情况进行审查。课题承担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成果通过评估后应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二)财务验收方面
1. 课题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和审计。严格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课题经费,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2.课题承担单位应在任务完成后30日内,认真清理账目、编制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提交财务验收申请材料,由水专项管理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应按照《关于告知入围2014-2017年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财教便函〔2014〕248号),优先选择绩优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委托审计合同报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对于合同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课题,应严格按照规定,抓紧完成课题验收工作;对于合同到期但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需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按程序报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后方可延期;对于“十二五”期间立项,实施周期延至“十三五”的课题,应注重课题过程执行情况、成果沿途产出与宣传等痕迹管理。
2. 对于通过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的课题,课题承担单位在验收前提交验收纸质材料。湖泊、河流、监控预警和政策四个主题相关课题在(http://szx.mep.gov.cn)上填报验收材料,城市和饮用水主题相关课题在(http://jsbszx.org.cn)上填报验收材料。网上申报并提供完整验收材料将作为前置条件。
3.课题承担单位应组织做好子课题验收工作,根据课题实施实际情况可开展课题预验收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对于2015年底合同到期的课题:
1.2016年3月底前,完成课题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工作。
2.2016年5月底前,完成课题成果评估工作。
2.2016年8月底前,完成2015年底结题课题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主题评估以及专项阶段总结安排,另行通知。
bet36官方网址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孔 明 钱 玲
电 话:010-84665925;010-8466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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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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