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红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6年04期 摘要:
淮河流域是中国水污染最严重的流域之一,也是第一个真正大规模开展水污染管制的流域.在目前的管制制度下,淮河流域的管制是低效率的,虽然短期内政府可以用行政命令的管制方式达到水环境改善的目的,但不能长久.只有建立责任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改变目前的管制制度,才能提高淮河流域的污染管制效率. 关键词: 淮河污染 , 政府管制 , 制度分析